一 关于政法“五老” 入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解室的通告 一一为规范全县法律服务市场,依法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纪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研究决定,从5月 29日起,派遣政法“五老”人民调解员入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解工作室,负责调处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一1、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可找政法“五老”调解工作室依法调解或找在我县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依法维权。 一一2、政法“五老”调解工作室调处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一3、政法“五老”调解工作室及目前在我县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联系方式: 一一(1) 政法“五老”调解工作室:负责人,周德华;联系电话,15581478191。 一一(2) 湖南苍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曾昭国,联系电话;13973478116。 一一(3) 湖南瑶洲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辉;联系电话,13973478493。 一一(4) 江华华峰法律服务所:负责人,毛昌全;联系电话:13707468157。 一一4、除政法“五老”调解工作室和在我县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外,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还可找相关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 一一5、禁止泄露交通事故当事人相关信息。否则,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一6、禁止公司、中介组织或个人收费调处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禁止公司、中介组织或个人收取费用、违规代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否则,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3874757418(县司法局刘俊)。 一一特此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一一一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一一一 一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 在在在2023年5月29日要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yaodu365.cn)。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23-05-21
2023-10-11
2023-06-01
2023-07-12
2023-05-18
请发表评论